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科目怎么复习呢?针对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科目,小编为您整理了《工程法规》科目考点18:建设工程承包制度,为考生提供更系统的复习总结资料,希望对您复习一建有帮助。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考点18: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发包的规定』
1.发包的相关规定
项目
内容
发包规定
招标发包-发包给中标单位
直接发包-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禁止甲方指定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违法发包的界定(七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①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资质不满足)
②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资质不满足)
③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程序)
④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招标条件违法)
⑤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发包范围肢解)
⑥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发包范围重叠)
⑦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指定分包)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
『建设工程总承包』
1.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
2.工程总承包的方式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在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3.工程项目管理单位
从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从事勘察、设计和施工任务
项目管理企业与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之间也无合同关系
项目管理单位可以是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单位,也可以是其他工程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等单位,但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具有利害关系
4.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基本要求
5.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责任
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无合同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