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的矛盾每天都是会有的,就看个人证明处理方式,同时觉得无法生活下去,可以进行离婚。那么没登记离婚孩子归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没登记离婚孩子归谁
根据具体情况定。没领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不存在离婚这一说法。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孩子随谁生活。如果当事人双方达不成协议,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没有离婚再登记结婚吗
离婚不能再与他人登记结婚,如果去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就涉嫌重婚罪了。
《民法典》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结合都是非法的。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婚不予登记;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只有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后,始得再行结婚。纳妾者亦应按重婚论处。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无效的原因,在刑事上应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责任。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均须按重婚罪予以制裁。所以如果真的和自己配偶没有感情了,也应该协商或起诉到法院离婚,把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后再与别人领取结婚证。作为未领过结婚证的一方,也应该睁大眼睛,在对方未解除婚姻的情况下,不能随便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更不能领取结婚证,否则可能构成重婚罪。
三、未离婚孩子户口怎么办
未离婚孩子的户口照常登记。先把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复印各一张,再写一份申请书,开一张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证明,到你们夫妻任何一个人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如果你们孩子现在的年龄2岁一下要填写出生申报审批表,2岁以上填写户口补录表,然后找辖区民警签字,把材料交到户籍室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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